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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 攝出精彩攝影比賽
【2015-05-16~2015-08-31】
一、參加對象:全國攝影愛好者
二、攝影主題:花蓮海灣32行館、花蓮海元素178民宿之景觀、場景、情境
三、收件時間: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
四、收件方式:
1. 電子郵件:請E-MAIL『haiwan32@gmail.com』,並請於電子郵件主旨 上清楚註明「參加參加攝出精彩攝影比賽」字樣。主辦單位收件後將於24小時內回覆信件已茲確認。
2. 親自送件:請送至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大橋32號。
3. 掛號郵寄:「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大橋32號」。(請於信封上註明「參加攝出精彩攝影比賽」字樣。
五、活動辦法:
1. 作品規格:正片或數位皆可。參賽作品沖印8×12吋照片,背面貼妥相關資訊,包含:作品名稱(作者可視作品需要自由敘述)、拍攝地點、拍攝日期、創作者姓名、姓別、出生年月日、地址、連絡電話。
【正片作品】:一律用專業正片拍攝,規格不拘。並與作品之原片及數位沖洗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。
【數位作品】:數位圖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,000萬畫素以上。參賽作品須沖印8×12吋照片,與原始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。
2. 作品電子檔案名稱請依『作品名稱-作者』格式標示。
3. 所有作品,均須同時繳交實體照片及底片或原始電子檔案(以電子郵件寄送至『haiwan32@gmail.com』,或儲存至光碟掛號郵寄)
4. 參賽作品需以新作為主,限於105/5/16∼105/8/31期間之作品,參且不得電腦合成、加色及修改,連拍作品不收。
5.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,但不得借用他人名義方式投稿參賽。唯每人限一件作品得獎。
六、參賽辦法附則:
1. 所有得獎作品將公佈於「海灣32行館官網」及「海元素178民宿官網」.
2.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,且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。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,無論得獎與否,將不予退回。未獲獎作品,亦恕不另通知。
3. 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均不另致酬。
4. 獲獎作品將於民宿進行公開展示。並公告於民宿FB粉絲頁及民宿官方網站。其他參賽作品亦有可能作為民宿廣告視覺、媒體企劃之整合用途。
5. 本次比賽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,均不退件。
6. 得獎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、肖像權、抄襲等法律問題,作者需自行處理,與主辦單位無關;若有糾紛者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,優勝者取消獎項。
7. 主辦單位於得獎公佈後,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(含領獎方式、領獎期間)。得獎人未於領獎期間領獎,則視同棄權並取消其領獎資格。其獎項不另遞補。已交付之原稿、底片、光碟等相關資料,亦不予退回,主辦單位仍擁有其著作權。
七、評審:委請4位花蓮攝影協會老師評選。
八、得獎公佈:105年9月12日於官網及FB粉絲頁公佈評選結果,得獎人亦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個別通知。
九、獎項及獎勵辦法:
獎項  名額    獎勵
特優   1    VIP房住宿券2張 + 精美禮品
優選   2    VIP房住宿券1張 + 精美禮品
佳作   3    雙人房住宿券1張 + 精美禮品

主辦單位:海灣32行館、海元素178民宿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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